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魔尊的港娱人生
第36~37章 那年17,男孩的爱情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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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正做为演员亲身参与《最佳拍档》的电影拍摄,才会明白一部电影的拍摄过程并没有想像中的简单,每一场戏都是分成数个乃是十数个镜头组成的部分,摄像机会从各个角度上全都同时拍一边,最终到电影拍完后还没有结束,导演还需要从这些各个角度拍的场景进行筛选删减。

    这么大的工作量可想而知有多难,不只是拍摄难,还要统筹协调各方人员的调度,摄像,道具,灯光,场景布置,还要与演员沟通想要拍出什么样的结果等等。

    王莫尊默默旁观的同时,也越发感受到电影拍摄的不容易。

    他有超凡的心神在旁观偷师学习拍戏,也感觉到一点点的繁琐吃力,不过他毕竟不是普通凡人,真用心去学却是日有所获进境神速,心中开始有了电影拍摄的过程章程与想法。

    时间过的很快,转眼来到黄昏,一天就这样过去了。

    《最佳拍档》这一天总共才完成三场戏,其中两场是对话文戏并不太难,真正麻烦的是第三场动作戏,也就是王莫尊饰演的神偷黑猫骑摩托从二楼撞破玻璃冲出来的动作戏。

    这一场戏在电影里只有短短一两分钟,但在现实拍的时候却花了整整大半天,要注意的点太多了,包括安全保护,群演表现等等,这同时还是一个群像戏,可想而知难度有多高,麦嘉在拍摄的过程中一度破口骂娘,好在最终还是完成了。

    “各就各位,预备,开始!”

    啪!场记打响手中场记板。

    镜头前,王莫尊自信微笑的戴上头盔,骑着摩托车加速油门轰然冲破二楼玻璃门,哗啦啦!!!无数玻璃碎渣纷飞,他从天而降从二楼跃车一楼,潇洒远去……

    “咔!好!好!完美,完美!”

    麦嘉兴奋的冲了出来,对着骑着摩托回来的王莫尊竖起大拇指。

    “好好好,你小子是真的行啊,真的不用替身就搞定了这境头。”

    最难的第三场戏完美收工,各自散场,王莫尊也一人低调的离开片场,来到马路边准备叫一辆打车回家时,张爱嘉开着一辆银色小轿车来到他的身旁:

    只见她笑着探出车窗:

    “喂,王莫尊,你没有车啊?要不要我送送你啊。”

    面对这种白嫖好事王莫尊当然乐意之极,但还是发问道。

    “我住在赤柱那边,顺路不?”

    张爱嘉笑笑:“有什么顺路不顺路的,香江就这么大,有车还怕路远吗?”

    王莫尊心想也是,欣然上了副驾驶位。

    “你住哪啊?”

    “赤柱区佳美道。”

    “好。”

    车行的路上,张爱嘉主动找话说,看着他的眼睛两眼发亮,脸上的笑容不停。

    “今天你骑摩托车冲出来时真是太帅了。”

    “哪里哪里,我只是觉得不用替身的电影画面更真实些。”

    “你的歌我也听过,大海很棒,我的未来不是梦也很励志。”

    “爱嘉姐,你的童年我也很喜欢。”

    “嗯?”张爱嘉眼神一亮转过着看着他的眼睛。

    “你听过我的童年?”

    “是啊,我很喜欢。”

    王莫尊温和的回道,并且还笑着唱了起来。

    “你听我来唱……”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叫着夏天。”

    “操场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

    “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拼命叽叽喳喳……”

    张爱嘉眼里的光越来越亮,摇头晃脑的跟着唱了起来。

    “还在拼命叽叽喳喳写个不停,等待着下课,等待着放学,等待游戏的童年……”

    两人合唱:

    “隔壁班的那个男孩(女孩),怎么还没经过我的窗前。”

    “嘴里的零食,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

    “没有人知道为什么太阳总下到山的那一边。”

    “没有人能够告诉我,山里面有没有住着神仙?”

    “多少地日子里总是一个人面对着天空发呆。”

    “就这么好奇,就这么幻想,这么孤单的童年。”

    一曲结束,开车的张爱嘉一手扶着方向盘,另一手又抬起手轻打了一下王莫尊:

    “哎呀,你怎么改我歌词啊,我唱的是男孩,你唱的是女孩,还有,福利社的那一句怎么你给忘了啊。”

    “我老家可没有福利社,只有杂货铺,我听着没有代入感所以就略过了。”

    “至于改歌词,到底是因为这首歌很特别,明明是儿歌却唱出了男孩女孩的爱情。”

    “就像歌词里说的,心里初恋的童年,女生的窗户前走过的男孩,男孩的窗户前走过的当然是女孩。”

    “我是男孩,我的心窗里也走过一个女孩,所以我才唱女孩。”

    “不过我的那个女孩不是隔壁班的,她是我的同班同学,她就坐在我的背后。”王莫尊说到此时,记忆里闪烁出上上个世界少年时那一位早已模糊音容的少女,她曾是在他心窗前走过的女孩,不禁微微有些怅然。

    似是听到了王莫尊的心头一丝怅然,张爱嘉晶莹的眼眸里也闪过回忆与怅然,每个人心窗前都曾走过一个男孩或女孩,她也一样。

    “那,你心窗里的那个女孩,你还喜欢她吗?她后来怎么样了?”

    “不喜欢了,而且我还恨她。”

    “恨?为什么?”张爱嘉吃惊的发问。

    “难道她抛弃了你……”

    王莫尊陷入缅怀的记忆里淡淡摇头。

    “不,谈不上什么抛弃,我是单恋她,给她写过情书,她拒绝了。”

    “我未曾和她恋爱过,又谈何抛弃呢。”

    “我恨她是因为她17岁时就已经嫁人了。”

    “啊?这……”

    “知道为什么我恨她吗?”

    “我恨的是她连让我为她奋斗努力打动她真心的机会都没有。”

    “她嫁人太早了。”

    “她嫁人后一年,我才知道这件事。”

    “这让我早早意识到我只是她生命中一个过客。”

    “而且还是一个她从未在意的过客。”

    “你们湾岛有个著名女作家写过很多狗血爱情小说,里面的男女主角相互之间会有很多狗血剧情,情感纠葛相爱相恨十几年甚至几十年一辈子。”

    “我曾幻想过我能和她之间也这样相爱相恨。”

    “甚至我都愿意为她当个舔狗。”

    “哪怕舔到最后一无所有也无所谓。”

    “然而我连当个舔狗的机会都没有。”

    “我情愿她是个渣女。”

    “把我这个舔狗吊着十几年后又最终一脚踢开我。”

    “那样的痛苦也比不过我那时知道她已嫁人时的痛苦。”

    “那年17,男孩的爱情已死。”

    “所以我恨她。”

    ……

    PS:这一段却是道一的真人真事,多年后我想起来依旧唏嘘,舔狗很卑微,舔到最后一无所有的舔狗更是惨,但比这更惨的是你连当舔狗的机会都没有,她早早嫁了人,让你明白你只是一个她从未在意过的过客,多年后她离婚了又二婚了,我都没有去打扰她,心平如水,我知道我恨她,我更明白我喜欢的那个她早就死了,随着当年心死的男孩一起死了。

    很多人讨厌舔狗,还有人连当舔狗的机会都没有。

    没有什么比这更忧伤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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