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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梅校花过于嘴硬
第2章 安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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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博越刚重生的时候,也想过自己的未来,该走哪条路,重生与生俱来的超强记忆力,和比同龄人多二十年的逻辑思考能力,让他学什么都比别人快,别人需要一套套卷子才能琢磨清晰的题型,在他这里只需要看一遍,就记得住。

    十几年来学习成绩根本没有掉出班级第一过,也不存在低调,不出风头,学生的本质就是学习,如果一个学生连成绩都要低调,那无疑是对老师与自己最大的不尊重。

    所以,一个超强学习能力,且家庭财富超过百分之九十的人,未来该走哪条路,完全可以凭借自己的爱好选择了。

    安雪说的也没错,去了清北,学到更高等的知识,以后甚至有可能走上科研的道路,为国家的未来发光发热,可自家人知自家事,他只是比同龄人多活了二十年,即使前世,他也只是一个普通的大学生,真让他去搞科研,与那些真正的天才同台竞争,那不是差距,而是鸿沟。

    从博越初中发现本该大火的周董,俊杰等歌手都没有出现的时候,他就知道,他真的不是重生这么简单,翻遍历史,这个世界和前世的历史却并没有太大的差距,依然有秦皇汉武,依然有唐宋元明清,但很多历史名人却都不同,前世耳熟能详的李白,苏轼等大家,都不存在,却多了一个个博越前世没有听过的诗词大家。

    基于以上种种,选择未来走文娱道路的心,也更加坚定了,博越是一个确定方向就去行动的人,所以从初中开始他就自学乐理,电影,研究文学大家的笔法,为此父母专门请了来到小村庄休闲度日的一位老者,专门辅导他,这位李老,博越并不了解,但他感觉的出来,自家老师的学识深不可测,老师也经常说,我就是一个唱戏的,一个表演的,没啥稀奇的,当然,博越不信。

    之所以选择自己去学,是因为虽然他有一个世界的文学作品可以抄,但如果没有相应的知识去匹配,他就是一个笑话,伤仲永的故事历历在目啊。

    所以博越的第一部小说并没有选择中外名著,而是典型的快餐网文,这类小说,爽之一字贯穿全文,足矣。

    在这些网文里,《斗破苍穹》一书,无疑算上网文界的一座里程碑。

    在网文界,《斗破苍穹》发书的那年,无数的笔者前赴后继,写出了太多太多的老爷爷流小说,退婚这种情节也在那年成为主流,读者甚至戏称那年为网文界的斗破年,虽然只是戏称,但足矣见得这书有多火。

    博越思考了很久,最后下定决心写斗破。

    下定决心他也就没有什么好顾及的了,按键盘按的飞起,博越的手速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他现在这具身体,好似融合了前世和现世两具身体的所有优点一样,他也分不清自己到底是身穿还是魂穿,或许两者皆有。

    码了三万字他就停了下来,自家不缺钱,也不靠写书生活,哪天猝死了怎么办,总不能因小失大,所以每天三万字,是他给自己订的目标(比某些扑街作者好太多了)

    发布以后他也就没有去管,他相信这部小说的威力,在这个世界依然可以大放光彩,不是因为什么内涵,也不是什么文学性,因为这部小说明白读者喜欢什么。

    码完字后,他打开了手机,不出所料,消息列表已经被某位安姓小可爱轰炸了一波。

    “博越博越博越”

    “快出来,我给你道歉,下午不该发脾气,你的事情应该让你自己做决定的”

    “我管的有点太多了”

    “不过你也是诶,听说在你决定去北电的那天,校长气的要死,他那张五十岁坑坑洼洼的脸好似一瞬间老了二十岁一样”

    “快出来,妈妈说男孩子不能小气”

    …………

    博越哭笑不得,这小可爱从小陪在他身后,按理来说,很难有同龄人和博越玩到一块去,但安雪是个例外,她就像是小太阳一样,温暖着博越。

    犹记得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博越的性格,为他带来了很多麻烦,同龄男孩子看不惯他,觉得他装,和大家玩不到一块去,就欺负他。

    我们正义的安雪同学,出现了,在安雪同学打哭了带头小胖子的情况下,其他同学一哄而散。

    哼,让你们欺负博越,他是我的,只能我欺负。

    安雪回头,很是温柔的笑道,“没事,以后我罩着你”

    博越一时间愣住了,他印象中的安雪,是初见时那张很是漂亮却挂着鼻涕泡的样子,邋遢两字足以形容她。

    博越盯着她看了很久,什么都没说,只说了句无聊就坐下了。

    安雪也不在意,他好像感受不到博越散发出的冷意,依然像一个小太阳一样,围着博越散发暖意。

    如果不是博越坐下后那微翘的嘴角,任谁也会觉得他真的觉得安雪无聊。

    最是那一瞬间的心动,让人记得很清晰。

    ……

    博越没有再让安雪同学一个人碎碎念。

    博越:我没有生气,鼻涕虫。

    安雪:什么呀,我都说了多少遍了,不准叫我鼻涕虫,呀,你是不是不想好了。

    博越:好的呢,知道了,鼻涕虫。

    安雪:我…我那是…博越,你要不要这么强大的记忆力呀,第一次讨厌你的记忆力,学前班的事,你记得这么清晰,你就不能记着我的好,我们之间明明有很多值得记住的美好回忆,而且学前班的事情我都忘记了,我怎么不记得我有鼻涕泡。

    博越:因为是你,所以你的事情,我都记得,比你自己更加清晰。

    安雪:你…你怎么突然说这些呀,让人家怪不好意思的,你是不是对我有那种意思呀。

    博越:不,因为从小到大脑海里都是你挂着鼻涕泡的丑态,忘不掉的,主要太丑了。

    安雪:呀,博越,你想死是不是!

    安雪:你给我出来,别躲着不回消息!

    安雪:我知道你看得见,你有本事说我,有本事出来呀!

    ……

    博越没有再回复,安雪每条消息后面都有感叹号的情况下,对博越代表着危险信号,炸毛的鼻涕虫惹不起的,鬼知道小学三年级能打哭一个小胖子的安雪,让博越有多记忆犹新。

    其实博越很明白,他喜欢安雪,或许是因为小学三年级那一瞬间的心动,或许是因为初中那咬着笔头,写不出答案,急哭了的安雪,又或许是因为,高中时期,为他阻挡住所有外来女孩的安雪,或许更早。

    都让他深深的明白,他爱安雪,很爱,不是一瞬间的冲动,而是他用了十几年印证得出的结果。

    他也知道,安雪也爱自己,从小学时天天跟在他屁股后,好像一个元气满满的少女,初中时,看到有其他女孩子往自己身边凑,给自己情书,带早饭,安雪那极度危险的眼神,以及更加粘他的行动,高中时那私底下把自己描述成一个无恶不作的恶霸一样的人物,为了让其他女孩子不去注意自己的安雪,都让博越很确信安雪也喜欢自己。

    双向奔赴的感觉,让博越情不自禁笑了笑,那勾起的嘴角,好似七月天的冰霜,很是诱人,若是安雪在此,那小可爱一定会盯着他看,然后说一句,博越,你笑了诶!

    外面妈妈的叫声把博越从记忆里拿了出来。

    博越,出来一下,小雪来了。

    卧…卧槽…,还真追上门了呀

    博越一时间有点慌,不过还是悻悻的走了出去。

    博越出去的时候,看到的便是这么一幅场景,安雪乖巧的坐在妈妈身边,那双眸子好像有神采一样,一只看向妈妈的眼睛,满满的乖巧,另一只瞪向自己的眼睛,格外的危险,即使安雪那双笔直浑圆的腿上穿着齐膝长筒袜,上身一件小吊带,披着件防晒服,让班里的男生看到,定要大呼受不了,受不了的绝美面孔,博越也丝毫不敢看,只是假装冷冷的吸了吸鼻子,坐在了另一侧的沙发上。

    博越,你是不是又欺负安雪了,安雪刚才都哭了,你一个男孩子,怎么能欺负安雪,安雪多乖啊,讨打是不是。

    不是,妈,亲爱的妈妈,我真没,她哭也就你信了,她从小到大就是个戏精,表演界的天才,连我老师都说他是天生的表演家,共情能力超强的哪种,还有…

    闭嘴,肯定是你欺负的,你以为安雪是你啊那么多戏,妈妈去做饭,你们好好玩,不准惹安雪。

    即使家里财富已经很足够,司机,保镖都有,但做饭依然是当妈的亲手做,不是因为爱好,也不是因为她做的有多好吃,用当妈的话来说就是,进自己家人嘴的东西,花钱让别人做我不放心,现在的人心思多,找个好的做饭厨师还好,要是对主家不满,故意在饭里搞怪,倒霉的是自己家人,博越对此也是无话可说,毕竟当妈的也是为了家人。

    妈妈去厨房以后,博越就感受到了一道凌厉的目光,好似要把她千刀万剐,挫骨扬灰一般。

    他好想逃,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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