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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宠后是个体力活
第2章 天降夫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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皇宫,乾昌宫,皇上的寝宫。
“今晚可是皇上与贵妃的大喜之日,拉我们来谈事情,这不是给让贵妃记恨我们嘛!”南宸安调侃道,想缓解一下紧张的气氛。
东方景琰一个冷冽的眼神扫过来。
南宸安吓得立刻乖乖闭嘴。
“皇上,君子藏器于身,待时而动。隐忍了这么多年,万不可这个时候失了镇定,护国公还在边关御敌,若此时皇后陨命,对皇上不利,只能委屈皇上再忍忍。”睿王东方景羽劝说。
皇后勾结安阳王府,与容世子不清不楚,今晚又偷盗传国玉玺,这事对任何男人来说都是奇耻大辱,何况是一国之君,可眼下,为了朝堂稳固,皇室颜面,皇上只能忍下这份屈辱。
“御林军跟过去竟然没有抓到人,看来此人很熟悉宫里的地形,或是被宫里的人包庇。”南宸安总结。
东方景琰握紧拳头,眸中闪过嗜血的寒光。
南宸安又道:“皇后这次伤得不轻,稍有不慎便会有性命之忧,皇上明日还是再派御医去看看吧!”若皇后死了,岂不是会给护国公府留下把柄。
东方景琰幽暗深邃的冰眸子里闪着怒火,冷漠道:“生是她幸,死是她命,没杀她已是开恩。”
皇后让他难堪,他却杀不得,废不得,只能不痛不痒地将她送去行宫思过,想想便憋屈。
多日后,长孙千诺的伤终于养好了。
挽月捂着咕咕叫的肚子泫泪欲泣:“娘娘,皇上竟真的不派人来送饭,是真想饿死我们吗?”
这几日挽月用自己的首饰从侍卫那里换了点粥,勉强够主仆二人果腹。
如今首饰没了,依旧没人来送饭,再这样下去,真的会饿死的。
长孙千诺料到了,渣帝如今在温柔乡里,哪还记得她这个丑后。
但她却丝毫不沮丧,看着自己手中的东西满意道:“终于做好了。”
挽月不解地问:“娘娘做弹弓做什么?”
长孙千诺神秘一笑道:“当然是捕食啊!难不成等着饿死?”
此时天空正好飞过一只白鸽,长孙千诺捡起地上的石子,对准白鸽射去。
“砰!”一声,白鸽被射中,掉到院中。
长孙千诺赶紧上前去拿,看着白鸽无奈道:“不好意思了,弱肉强食,只能委屈你了,不过你长得确实挺丑的,活着应该也会被同类嫌弃,早死早投胎。”
鸽子怎么也不会想到,临死还要被羞辱一番。杀鸟还要诛心,造孽啊!
挽月一脸震惊地问:“娘娘,您什么时候学得射弹弓?”
长孙千诺自豪一笑道:“在乡下的时候学的。”原主小时候是在乡下长大的,这样说,很合理。
行宫里有厨房,虽然破烂不堪,好在收拾出来还能用。
天天喝粥都要喝吐了,今日终于见到荤腥了。
在行宫后院采了一些蘑菇。
于是一道鲜美的蘑菇鸽子汤就这样出锅了。
挽月闻着香喷喷的鸽子汤,直吞口水:“娘娘,您太厉害了。
在这种地方居然还能做出让人垂涎欲滴的美味,奴婢真的太佩服娘娘了。”
“这有什么,这里能吃的东西可太多了,榆钱,槐花,野菜,各种野味,天上飞的,地上跑的,保准能让你每天不重样。
坐下一起吃,这里就咱俩,没那么多规矩。”长孙千诺给挽月盛了碗。
挽月被美味诱惑,先把规矩抛到了一边。
夜幕降临,挽月这个没心没肺的丫头,只要能吃饱,也不管行宫到底有多破,美美地进入了梦乡。
长孙千诺在现代习惯了晚睡,这么早,实在睡不着,走出房间,吹吹晚风,想想接下来的路。
不管在什么时空,有钱才好办事,必须先搞到钱。
“砰!”一个黑色的庞然大物突然砸落在院中。
长孙千诺瞬间警惕心大起,心中划过好几个猜测:外星人?穿越者?高空抛垃圾?哮天犬下凡?
警惕地一步步走过去查看——竟是个人。
偌大的行宫居然掉到她面前,这降落也是门技术活啊!
来到黑衣人身边,用脚踢了踢问:“还喘气吗?”
“放肆。”东方景琰嘶哑着嗓音怒斥,喉咙里发出闷闷的痛苦之声,让这份威严大打折扣。
“哟!脾气还不小。我警告你,落到小爷的地盘,是龙你也得给我盘着,是虎也得趴着,惹怒小爷,将你扒皮抽筋。”
在男人身边蹲下来,扯掉他脸上的面巾,看清男人的脸之后,吓得一屁股坐在了地上:“哎呀妈呀!”这真容,简直是高速急刹车现场。
男人以为她是被自己的身份吓到了,可她的表情是毫不掩饰的嫌弃,接下来的话,更是将他气吐血。
“哪个品种的猿猴进化的,这么丑。谁家的?这不砸手里了!”长孙千诺撇着嘴,直摇头道:“啧啧啧,这张脸,真像滚过粪球的屎壳郎,黑不溜秋,黄不拉几的,太恶心人了。”
这么丑的男人,天上人间只怕也是独一份。
出于职业道德,她从来不攻击别人的长相,但他用长相攻击她,便怪不得她了。
东方景琰本就受了伤,听了她的话差点被气断气:“你信不信我杀了你?”
“你信不信我给你剖尸,真是丑人多作怪,还学人家蒙脸,就你这乱飞的五官,山海经里排首页的容貌,有遮住的必要吗?”都伤成这样了还这般嚣张,不过这具身体,剖尸肯定很赏心悦目。(女主的眼睛只在看脸时丑与美颠覆,美丑错误切换,看其他东西是正常的)
东方景琰还想说些什么,见她看自己的眼神很陌生,不知是真的还是装的,转而问:“你不认识我?”
“咋滴?名人啊?长得像烤地瓜似的烟熏火燎的,的确容易出名。不过丑的东西我一向不关注。”或许他是这一带有名的丑八怪,奈何她刚穿来,没听说。
“你——会包扎伤口吗?”忍着杀人的冲动继续试探。
长孙千诺的视线落在他的伤口上。
伤口不大却深,伤口边缘整齐,没有明显异物残留,锐器所伤,接近心脏位置,血呈黑色,应该是被毒剑所伤。
此人定也武功了得,才没有被直接刺中心脏毙命。
既然要杀他之人是报了必杀的决心,知道他没死,定会寻来,留他在这里很危险。
刚要说不会包扎打发了他,但想到现在的处境,和没钱比起来,危险又算什么,转而道:“会。不过需要这个?”搓搓手指。
男人不解:“何意?”
长孙千诺忍不住吐槽:“人丑就算了,还无脑,真不知你是怎么活这么大的。黄白之物懂吗?金子,银子,没钱我可不给你治。”
男人看着面前的女人,之前竟不知她是贪财之人。
“看什么?你我素不相识,我凭什么冒险给你医治。”她可不是什么良善之人。
素不相识?东方景琰听到这话觉得可笑。
夫妻一年多,就算没有夫妻之实,也不算素不相识吧!
不过也是,她心中有别人,或许在她心里,从不认为他们是夫妻。
长孙千诺大胆地打量着男人,这人虽然长得丑,但气场强大,身上穿的夜行衣料子是上等的锦缎,所以此人绝对不是贫穷之人,身上不可能没有一点值钱的东西。
想空手套白狼让她给医治,绝无可能,她长孙千诺燕过都要拔毛,何况是救命。
“你伤口的血呈黑色,说明伤你的兵器带巨毒,若不及时医治,毒入脏腑,恐华佗在世也无能为力。
钱财乃身外物,此时不舍,小命休也。”长孙千诺已经锁定了目标。
东方景琰却语气坚定道:“我身上没带钱财。”
长孙千诺听到这话生气了,她可没耐心陪他废话,既然他不愿意拿出来,只能她自己动手了:“身为男人,磨磨唧唧的丢不丢人。”
朝着他胸口位置一顿狂摸,这身材,手感太好了。
果然在胸口处摸到一块硬硬的东西,把手伸进他的衣襟中去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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